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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本科生: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和《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的有关要求,学院定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成绩计算
学生综合成绩由“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净加减分”组成。
综合成绩Z=课程加权平均成绩A(百分制)×85%(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权系数)+综合素质测评成绩B(百分制)×15%(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权系数)+净加减分C,-1≤C≤1,maxZ=101。
1.“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方法和成绩统计按照教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自评、互评、组评、师评四部分成绩组成。综合素质测评时可参照《吉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参考指标》进行评分。
自评:学生自我评价;
互评:学院按照班级为单位进行分组,组内成员之间互相评价;
组评:学院按照班级为单位成立组评小组,小组成员一般由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设组长1人。小组成员通过召开评议会对本班级的学生进行评价;
师评:辅导员对所带学生进行评价。
3.“净加减分”是对学生学年内各类奖惩情况进行加分和减分,加分和减分最大值为1分。净加减分指标按照《四虎影视
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净加减分指标》执行。
二、工作时间安排
1.9月9日-9月12日
(1)学院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净加减分政策,根据学校下达的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根据各年级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四虎影视
2023-2024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
(2)各年级辅导员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综合测评”模块,设置互评分组、指定组评小组组长,设置排名分组;
(3)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向各年级辅导员提交净加减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9月13日-9月16日
(1)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综合素质评价”模块,撰写个人鉴定,进行互评、自评;
(2)组评成绩由组评小组组长在小组成员监督下录入系统,师评成绩由辅导员录入系统;
(3)各年级组织学生核对2023-2024学年“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4)各年级辅导员对学生提交的净加减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及认定。
3.9月17日-9月19日
各年级辅导员录入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净加减分,并核定生成综合成绩和综合排名。
4.9月20日-9月22日
(1)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奖助优申请”模块,申报单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项;
(2)各年级成立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应由各年级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组成。
5.9月23日-9月30日
(1)各年级评审小组对申报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项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采取材料评审或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评选,并根据评选结果提出拟获各单项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各年级辅导员将拟获各单项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在系统中提交;
(2)学院本科生奖助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提出拟获一、二、三等奖学金学生名单;以学生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日常表现和师生意见,研究并提出拟获校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人员名单。各年级辅导员将拟获一、二、三等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人员名单在系统中录入;
(3)拟获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经学院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学院副书记通过系统向学校提交,提交结果的截止时间为9月30日晚23点59分。
三、相关说明
1.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等事宜,由校团委参照有关办法具体组织实施。
2.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对欠缴2023-2024学年学费的学生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
在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过程中,广大师生如对评选工作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本科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联 系 人:赵岩
联系电话:0431-85168435
电子邮箱:zhaoyan001@sihuyingshi.org
办公地点:唐敖庆楼A207 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1: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2:吉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参考指标
附件3:四虎影视
2023-2024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
附件4:四虎影视
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净加减分指标(2023年9月修订)
附件5:学生个人净加减分佐证材料申报表
附件6:四虎影视
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评选细则
附件7:智慧学工系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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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